公章,财务章,法人章丢失登报范本
公章,财务章,法人章丢失登报范本:
作废声明
公章,财务章,法人章丢失登报媒体:
******公司公章、合同专用章、财务章、人名章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北京市级报:北京日报、北京晨报、北京晚报、北京青年报、京华时报、法制晚报、新京报等
全国发行报: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、法制日报、中华工商时报、金融时报、中国经营报、中国工商报、国际商报、中国商报、中国建设报、中国水运报等
公章,财务章,法人章丢失登报须知:
1、客户刊登广告须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;
2、客户广告内容应真实,合法,如有不妥之处本网站有权删改;
3、部分广告客户需交有效证明文件;如证件不齐本网站有权拒登;
4、客户来稿应书写清楚,客户可自行设计或有我网站代为设计广告版面;
5、刊登部分媒体广告需提前向本网站预订版面位置;
6、客户刊登广告如广告金额过大应向本网站签订广告业务合同;
公章,财务章,法人章丢失登报电话:010-52675216
办理qq:77552198
TAG:
评论加载中...
|
上一篇: 没有了!
下一篇: 公章作废声明登报格式